配電櫃機床電氣設備“標準”是維修電工在從事機床電氣線路的安裝與檢修等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指導性文件及準則,它適用於電源為交流電壓1000伏和類率200赫茲以下的金屬切削機床、木工機床、鑄造煆壓機械、機床自動線及電加工機床(主電路除外)的電氣設備,並規定的電氣設備是從機床總電源引入端開始。實施“標準”的目的是,保障人身和設備的安全;保證機床和電氣設備的可靠性;便於機床及其電氣設備使用和維修,現將國家標準(GB526-85)摘錄如下
一、機床配電櫃工作環境規定
電氣設備除用戶提出特殊要求外,必須能在下列一般工作環境下正常
1、配電櫃環境溫度
機床安裝處的環境溫度不得高於+40℃:最低溫度不得低於+5C:24小時內的平均溫度不得超過+35℃。
2、配電櫃海拔高度
電氣設備必須能在海拔2000米以下正常工作
3、配電櫃大氣條件
機工作環境的空氣中不得含有灰生、酸、鹽和腐蝕性氣體等。
二、警告符號、標記、項目代號和技術文件規定
1、配電櫃警告符號
裝著電氣元件的電框、壁和任何地方,當從電相、壁皇等的外部不能辨別其中是否裝有電氣元件時,必須在門或蓋板上裝有黑邊、黃底、黑色閃電符號的三角形標記。
2、配電櫃控製裝置的標記
控製裝置必須在其門或蓋板上裝上數據銘牌,銘牌的內容為:製造廠名稱或其商標;電源額定電壓、相數和率,整機耗電總容量成滿載電流總和;總電源短路保護器件的斷流能力或熔斷器的額定電流;設備的防護等級,設備的編號。對於簡單的電氣設備或電氣設備被安裝在機床壁內時,如果機床銘牌上表明了所要求的電氣數據,則可兼作本數據銘牌。
3、配電櫃控製器件的標記
所有電氣控製器件,至少須具有下列標誌製造廠的名稱成商標;器件的型號或索引號;工作電壓性質和數值(可在器件或操作線圖上標出)。當器件太小,難以在其上作標記時,可作例外,但應把必要的數據標在電氣設備清單上。
4、配電櫃項目代號和線路標記(線號)
電氣設備中每一個元、器件,必須有與原理圖上一致的項目代號,該代號必須用時久的方法作在元、器件的附近(優先)或其上所有的接線端子、電纜和導線都必須有耐久的、與原理圖上相應接點一致的線號。
5、配電櫃技術文件
製造廠應提供為安裝、操作和維修機床電氣設備所必須的資料。資料應以圖、表和文字說明的形式表達。對於簡單電氣設備,有關資料可以歸在一個文件裏,但該文件要能表示電氣設備的全部器件,並能實施電氣設備和電網的連接。